精心组织 稳步推进
保质保量完成我县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清查工作
——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上
县财政局局长 石康君
( 2007 年 3 月 23 日)
同志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35 号、 36 号令精神,推进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
管理制度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实施办法》,按照财政部和省市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经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会议。其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家底,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为
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支撑,进一步促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管理体制。
今天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我县资产清查工作,培训讲解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法和操作流程。一会儿政府杨
县长、县委吴书记等领导还要作重要讲话,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方法、步骤及有关情况作
以下几点说明。
一、新形势下资产管理工作面临的新任务
㈠新办法
2006 年 7 月 1 日 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
称“办法”)在全国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迈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对完善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节约型社会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科
学化、法制化、信息化, 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本
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㈡新特点
《办法》体现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时代特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管理机构及其管理职责。《办法》规定,财
政部门对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施综合管理、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具体管
理。二是资产管理范围更为宽泛。《办法》既包括实物资产管理,也包括非实物资产管理;既包括固定资产管理,
也包括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形态的资产管理。三是资产管理内容更加全面。《办法》明确了资产
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强化了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并对产权登记、纠纷处理、资产评估、资
产清查和资产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㈢新理念
做好新时期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不能再就资产论资产、为管理而管理,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寻求管理上的
新突破,树立新的管理理念。一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新现念。资金管理与资产管理是财务管
理的两个方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配置,需要由财政预算安排相应的资金;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提高利用率,减
少闲置浪费,有利于节约支出,减轻财政预算的压力;加强资产处置管理,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加政府非
税收入。二是资源整合和共享共用的新理念。目前我县多数单位普遍存在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财政部门、主
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推动行政事业资产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共用;正确行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单位长期
闲置、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权,以优化资产配置、达到整合资源。三是以信息化带动资产管理水平提
升的新理念。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资产管理方式,实行资产动态管理,实现资产管理的革命,是我们面临的一
项新任务。四是强化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理念。凡单位出租、出借和经营使用国有资产形成的收入以及处置国有资
产获得的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是完善资产管理制
度体系的新理念。 目前, 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资产配置、处置、有偿使
用、资产评估管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与此同时,还将积极配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办
法,逐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
㈣新起点
我们这次组织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正是响应财政部和省政府号召, 为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体
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所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为全面摸清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建立资产管理信息
动态监管系统、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服务的, 是新的历史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
会、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迫切需要,更是我县全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的
新起点。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原则和方法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以 2006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资产清查范围包括 2006 年 12 月 31 日
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 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 按照财务隶属关
系,分别组织本部门、本乡镇管辖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负责对本部门、本
乡镇各单位经社会中介机构核查后的资产进行录入汇总并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负责对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经会
中介机构核查认定后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并上报市财政局。
三、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部门和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清理。帐务清理
以 2006 年 12 月 31 日为时点,对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部门和单位的经费来源、非税收入、 经费支出、
银行帐
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帐表、记帐凭证、实物卡片等进行系统的清查核对。
财产清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和查实。其中固
定资产清查包括房屋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等。要以物对帐,以帐查
物,查明资产价值、数量、购建日期、使用时间和技术状况等。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区别用途和使用情
况(指自用、内部经营、出租、出借、委托经营、对外投资、毁损、待报废、闲置、其他等)进行重新登记,建立
健全实物帐卡登记,做到帐、卡、实相符;流动资产清查主要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及有价证券、应收及预付款项和
存货等;对外投资清查主要清查行政单位未脱钩的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入股、合作,举办具有法人资格
的企业,对其投资金额、方式、收益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清查;无形资产清查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拥有的各项专利权、
非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誉、土地使用权等。国有划拨土地依照土地使用权证清查登记占有土地面积,有偿
取得的土地按照实际支付费用计算土地价值。
对于产权不明或有产权纠纷的资产,可作为“待界定资产”由使用单位单独登记。
完善制度工作主要是县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暴露
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此次资产清查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引入中介组织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查,以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准确。
在以往开展过的清产核资工作中, 对资产清查结果的核查一般分三个层次进行, 即单位自查——主管部门复查或
抽查——财政部门组织核查,本次资产清查,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的自查结果进行核查。参与资产清查过
程中的中介机构,统一由县财政局以一定的形式组织确定。
四、我县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全县资产清查工作统一安排在 2007 年 5 月底前全面完成,分为准备、 自查、评估审计、汇总录入和总
结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07 年 3 月 7 日— 23 日),为准备阶段。主要包括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转发
省、市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等文件,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定专项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二阶段( 3 月 24 日— 4 月 3 日),为自查阶段。县级各部门、 各乡镇组织其所属单位进行业务培训,
并开展单位自查,要依据有关档案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逐单位认真做好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和资产
清查等项工作,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规定,逐项清查登记,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填
制好资产清查基础报表,有关填报口径应与年度决算报表相衔接。自查结果要求在本单位采取政务公开的形式进行
集中公示。
第三阶段( 4 月 4 日— 5 月 3 日),为评估审计阶段。由县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资产自查结
果进行专项审计。县财政局已与正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我们将正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与县财政局抽调
的业务骨干组成七个审计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核查、评估审计。并对各单位提供
的证据和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对查处的资产盘盈、盘亏、 财产损失和资金挂帐损失进行经济鉴
证,并出具经济鉴定证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第四阶段( 5 月 4 日— 5 月 10 日),为汇总录入阶段。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录入汇总,统一上报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汇总报表及编制说明、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汇总数据及
所属基层单位分户数据电子版一份等有关资料。另外,实行县级会计集中核算的部门和单位还需将经会计师事务所
核实确认的固定资产卡片打印成册,报县会计核算中心一份。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县上统一要求,各乡镇财政
所负责清查、 审核、录入汇总的单位有:乡镇政府、财政所、计生办、计生站、扶贫办、经管站、文化站、 广播
站、牧畜站、林业站、农技站、水保站、中学、中心校(含辅导小学)。县级各主管部门除负责本部门及直属各单
位的清查、审核、录入汇总外,县卫生局还要负责基层卫生院, 县公安局、 县法院、县国土局还要负责基层派出
所、法庭、土管所,县教育局还要负责县幼儿园、 城关一、二、三小学、县中、城区中学、职教中心、中村、 漫
川、色河三所高中的审核录入汇总。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全县资产清查情况, 并于 2007 年 5 月
20 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 各单位需将本单位资产清查数据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软件系统,建
立资产管理数据库,为 2008 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信息支撑。同时,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
门在资产清查过程中不定期的组织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第五阶段( 2007 年 5 月 20 日— 31 日),为总结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有: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
市财政局撰写资产清查专项报告,并对我县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中介机构核实确认
的资产清查结果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针对清查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前
清后乱。
五、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和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人劳局、编办、国土局、
城建局、教育局、人行、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行
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行政事业单位资
产管理的总会计师任副主任,抽调相关干部具体负责办公。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落
实人员,明确责任,负责本部门、本乡镇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与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取得联
系。
鉴于各乡镇、各部门经费比较紧张,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的费用、资产清查软件、
各项基础报表样表及资料由县财政统一承担,希望各部门、各乡镇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切实落实好清查工作中必
须的人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量大、范围广、时间紧、政策性强,涉及单位多,工作任务非常重。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的重视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圆满
完成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一定能够给县委、县政府、省市主管部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